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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院建立于1993年,当年7月29日经津二教社(1993)78号文件批准成立。自1994年开始办学,1994和1995年期间开展了“三门课”(马克思主义原理、中国革命史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)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、英语培训班。从1996年开始按照市人大常委会1989年10月11日通过的《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和2001年12月28日重新修改通过的《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》,开展了全市政工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。到2004年每三年一个周期,今年是第三周期第二年。同时还开展了对1978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政工专业人员的外语培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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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业平 董事长兼院长、高级政工师(学院法定代表人) 刘湘潭 副董事长兼副院长、高级政工师 侯峻岳 董事兼副院长、高级政工师 杨树华 董事兼办公室主任 一、领导体制和成员配备 二、师资队伍 三、办学物质条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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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注重依照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办学,不以盈利为目的,不搞欺骗性宣传招揽生源。 第一、接受市教委的业务指导,认真贯彻各项法规。 第二、认真贯彻办学宗旨,不搞欺骗性宣传招揽生源。 第三、办学不以盈利为目的,为了减少学员经济负担,一贯坚持低标准收费。 第四、坚持减免学费制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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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,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为指导,全面贯彻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认真执行《条例》各项规定,把握大局、着眼长远、与时俱进、按需施教,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政工专业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创新能力,努力培养政治强、业务精、作风正、德才兼备的政工人才,在促进天津的改革、发展、稳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实践中,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服务保证作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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